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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督查通报
精政督通字〔2018〕3号
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度精河县政务公开考核标准的通知》(精政办发电〔20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精河县“放管服”改革进展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精政办发电〔2018〕10号)、《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月份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精河县政府网站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2月份,县政务公开成员单位应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387条,实报信息324条(采用138条),其中信息报送较好的乡镇场、单位:大河沿子镇、八家户农场,县科技局、发改委、公安局、气象局、地税局;信息零报的单位:县财政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旅游局、民政局、农水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宗委、招商局。
存在的问题:信息内容单一,多为全县集中开展的会议、学习、活动,缺乏业务工作信息,工作开展了但宣传不足;发布前审核不到位,投稿信息存在结构不清晰、语句不通顺、内容不明确、错别字等现象;信息图片质量不高,有图但无法使用,影响信息宣传效果;
县政府网站投稿地址:新浪邮箱(jhdzzwb@sina.cn),党政OA电子政务办公共账号。
二、政务公开信息的更新、发布情况
自2017年以来,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对政府网站实行实时检查、定期通报,针对普查中发现的空白栏目、更新不及时、内容与栏目不符、错别字等问题均进行通报批评和严肃追责,根据2月份精河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度不高,习惯于集中时间发布信息,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与栏目不符、格式不规范、内容质量低等问题;
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变动大,交接不到位,人员变更不报备,使政务公开工作缺乏连续性,造成同一项工作需反复解释、安排,效率低。
三、2月份“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1.信息报送情况:报送质量较好的单位:县卫计委、司法局、国税局、地税局;信息未报送的乡镇场、单位:阿合其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教育局、科技局、住建局、农水局、地震局、民政局、环保局、旅游局。
2.小结报送情况:截至2月28日,2月份“放管服改革”小结完成较好的单位:县委编办,县卫计委;小结未报送的单位:阿合其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教育局、科技局、住建局、农水局、地震局、民政局、环保局。
3、自查报告+问题清单报送情况:报送质量较好的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行政服务中心、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还未报送的单位:阿合其农场、县工业园区、农业和水利局、民政局、残联、民宗委。
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请于每月20日前将“放管服”改革进展情况(每月小结)以电子版形式报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精河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报送情况将呈送县领导审阅。县政府办公室组成督查组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存在的问题:“放管服改革”工作研究少、理解不到位,上报的信息和小结不符合要求,无法体现相关工作的开展。
四、各单位官方微博的更新和转发情况
2月份,单位官方微博的更新、转发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县公安局(平安精河);大部分单位官方微博更新、转发信息积极性不高,对采用新媒体宣传工作的力度不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政务公开是政府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制度安排,各乡镇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对标考核,认真梳理。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印发2018年度精河县政务公开考核标准的通知》(精政办发电〔2018〕5号)要求,认真理解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通报结果将作为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通报中提出的问题仍未及时整改的单位,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