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st365体育备用网址
政务督查通报
精政督通字〔2018〕1号
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度精河县政务公开考核标准的通知》(精政办发电〔2018〕5号)《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精政办发电〔2018〕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精河县“放管服”改革进展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精政办发电〔2018〕10号)和《关于报送精河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工作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1月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㈠ 精河县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情况
1月,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共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364条,采用213条,其中较好的乡镇场:八家户农场、托里镇、精河镇,较好的单位:县发改委、科技局、文广新局、国税局。
㈡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情况
截至1月31日,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还未发布的乡镇场和单位有:茫丁乡政府、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民政局、民宗委、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征收办。请以上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必须在2月6日前完成,并发布在县政府网站年度报告栏目。
㈢ 2018年1月份“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1. 信息报送情况:报送质量较好的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卫计委、国税局、地税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小结报送情况:截至1月31日,2018年1月份“放管服改革”小结还未报送的单位有:茫丁乡政府、阿合其农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请于每月20日前将“放管服”改革进展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精河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报送情况将呈送县领导审阅。县政府办公室组成督查组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㈣ 精河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工作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名单未报送的单位
县征收办
㈤ 县政府网站栏目内容更新情况
对县政府网站“走进精河”“新闻中心”“政务公开”“政民互动”4个频道,47个一级栏目、78个二级栏目、87个三级栏目进行了自查,无空白栏目现象,但部分栏目内容更新滞后,请相关单位引起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及时更新。
㈥ “网上精河”微信公众平台关注截图上报及博州政府网”“网上精河”微博转发情况
“网上精河”微信公众平台关注截图上报及时的乡镇场及县直单位有:八家户农场、精河镇、科技局、财政局。各乡镇场、各部门对“博州政府网”“网上精河”政务微博的转发量均未达到任务要求。
㈦《精河县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回函情况
根据《关于征求<精河县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要求,截至目前,还未完成相关工作的乡镇场及单位有:精河镇、阿合其农场、托托镇、旅游局、文广新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气象局、司法局、征收办、教育局、地震局、民宗委、国土资源局。
二、存在问题
一是分管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场和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分配后,不过问、不督促、不检查,造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材料上报不及时,屡屡迟滞、拖延;少数单位上报材料不经核实,敷衍应付,严重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工作落实进度。
二是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有的单位报送的材料无主要领导签字,或者无单位印章;部分单位上报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文字不精练、逻辑不严密、不客观,材料与网上类同。
三是公开内容不及时。部分乡镇场及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开。近期,全国、自治区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普查正在进行,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普查内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将直接影响我县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督查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转变观念。2018年,政务公开考核将采取按月考核的方式进行,每月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并折成相应的加、减分值,年度考核时将各项工作的加、减分汇总,即为年度考核成绩。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在推进各项工作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公开。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将继续加强网上监测,对后进单位将报县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批评。
二要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经常过问,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将我县政务公开考核标准每项任务和指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一周一更新。各乡镇场和部门单位对没有公开到位的栏目和内容进行梳理汇总,抓紧时间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在网上公开,提交审核。
三要规范运作,突出重点。对于县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栏目各级关注、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要及时公开过程和结果。工作人员要在公开后,及时在网上检查公开事项是否准确完整,附件上传是否成功,若非附件量过大,建议不使用附件上传功能。
四要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对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或更新。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要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做到每月信息公开有数量、有质量、有进度、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