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度精河县政务公开考核标准的通知》(精政办发电〔2018〕5号)、《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新政电政办〔2018〕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3月份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精河县政府网站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3月份,县政务公开成员单位应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387条,实报信息260条(在“网上精河”发布94条),其中信息报送较好的乡镇场、单位:八家户农场、精河镇,县发改委、林牧局、农机局、审计局、文体广新局;信息零报的单位:县安监局、环保局、教育局、民政局、农水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招商局。
县政府网站投稿地址:新浪邮箱(jhdzzwb@sina.cn),党政OA电子政务办公共账号。
二、政务公开信息的更新、发布情况
根据自治区2018年度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抽查通报要求,我县开展了政府网站自查检查工作,从3月份精河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实际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栏目仍更新滞后,存在与栏目不符、格式不规范、内容质量低等问题。
三、3月份“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3月27日,自治区人社厅外专局局长余斗星一行10人来我县对“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实地督查,督查组查阅了相关工作台账和资料,实地走访查看了我县行政服务中心、托里镇、大河沿子镇便民服务中心,园区企业,通过座谈、实地检查、随机走访、暗访等方式,详细了解简政放权措施、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进优化政府服务等5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并就我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整改不力的单位将进行严肃问责。
请本次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4月3日前上报精河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精河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电子版通过党政OA系统发送至电子政务办公共帐号。县政府督查信息室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各乡镇场、相关单位请于每月20日前将“放管服”改革进展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报送情况将呈送县领导审阅。
四、各单位官方微博的更新和转发情况
3月份,所有乡镇场、县直部门单位官方微博更新、转发信息积极性不高,对采用新媒体宣传工作的力度不够。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绩效考评。各乡镇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关于印发2018年度精河县政务公开考核标准的通知》(精政办发电〔2018〕5号)要求,认真理解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要求所上报材料,纸质版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县政府督查信息室将严格按照《2018年政务公开考核评分标准》,对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列表统计,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同时通报结果将作为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通报中提出的问题仍未及时整改的单位,将严肃问责。
㈡提升投稿信息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新闻栏目是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群众了解我县政务信息的窗口,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信息的投递工作,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信息审核机制。所投信息必须严格审核,避免信息涉密、涉敏感,内容不准确、不通顺、不充实、错别字等现象;
2.注重时效性。投稿时间距信息内容发生之时超过5日的,电子政务办将不采集、不发布、不计任务量;
3.杜绝将一段时间内信息一次性批量投递。部分单位为简化工作,习惯一次性批量发布信息,致使多数信息丧失实效性,而且投稿时信息量过大,发生时间过长,可使用稿件有限,不投稿时信息过少,网站新闻可用信息量不足,造成信息资源利用率低;
4.不重复发布信息。电子政务办会在当天将新浪邮箱和党政OA县电子政务办公共账号中收到的信息全部收集,因此各单位在其中一个平台投递后,另一平台不需再次投递,并且,同样内容的信息只投递一次,避免重复统计,有利于信息统计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