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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着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上半年已下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47.87亿元

新疆日报讯(记者黑宏伟报道)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上半年,自治区财政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员就医、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加大资金投入。

今年以来,新疆建立了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对全区22个深度贫困县的162万贫困人员患病医治费用通过现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报销,剩余部分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报销95%。

大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整合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流浪乞讨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目前,已下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47.87亿元,确保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安排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资金1.55亿元,重点解决南疆四地州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困难。

在支持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基本住房保障方面,今年2月,我区财政拨付中央财政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2.89亿元,其中安排南疆四地州补助资金19.3亿元,占总资金的84.3%,有力保障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农村“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

原文链接:http://news.ts.cn/system/2018/06/27/0352714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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